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智慧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RCZB2023-0726)公开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其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智慧服务平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RCZB2023-072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项目需求 |
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智慧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
1 |
套 |
202万元 |
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
1.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1.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2 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2.3 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2.4 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7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1.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1.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1.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以投标人名称为准】
注: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1),即可替代以上材料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保证金汇款回单
2、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即2023年7月27日起—— 2023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本,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15:00整 (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区紫薇路红十字会三楼。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6、购买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采购人: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879830070
8、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紫薇路红十字会三楼
联系人:鄢先生 电话:15979017525,